《隆基乐叶光伏科技(西咸新区)有限公司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公示

2021.6.2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中第二十条规定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。

现对《隆基乐叶光伏科技(西咸新区)有限公司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和《隆基乐叶光伏科技(西咸新区)有限公司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》进行报批前公示。

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​链接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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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基乐叶光伏科技(西咸新区)有限公司

2021年6月2日